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近期餐飲企業食品安全問題的處置通報
發布日期:2023-09-10 
來源: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294
中國食品網訊:近期,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食品安全大檢查工作,對通州區12家餐飲門店進行了依法查處,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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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西集漁香飯館(招牌名稱:漁香飯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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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未保持場所環境整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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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森美博雅商貿中心(招牌名稱:山西飯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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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未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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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蓉旺記成都小吃店(招牌名稱:蓉李記成都名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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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廚房衛生環境臟亂、水池混用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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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遠大立新工程機械租賃有限公司(招牌名稱:東北鐵鍋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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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從事食品經營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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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百福(北京)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老潼關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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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從事食品經營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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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京陳書會服裝店(招牌名稱:川湘小館手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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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從事食品經營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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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北京金信羽生商貿有限公司(招牌名稱:鐵鍋柴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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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該經營場所存在涉嫌存在餐具未清潔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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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北京隆鑫廣源商貿有限公司(招牌名稱:東北烤羊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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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從事食品經營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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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北京博恒誠泰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山東水煎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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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從事食品經營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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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北京湯火麻辣燙店(招牌名稱:麻辣燙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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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未保持食品經營場所環境整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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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北京玉全營商貿中心(招牌名稱:風味主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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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超許可范圍、擅自現場制售冷食涼菜的行為,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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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北京市通州區新華醫院(招牌名稱:新華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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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未建立查驗記錄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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